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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4:58    作者:    点击:[]

一、审核范围

体育学院2023年度拟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

学校已审核认定为2023年度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可同时招收培养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本次审核。

二、基本条件

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2019版)》的各项要求。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一)年龄

申请招生年度的6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

(二)科研项目

承担适合硕士学术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有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申请招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请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承担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委托项目。具体要求由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详见后附标准。

(三)学术成果

近年来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发明专利等。具体要求由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详见后附标准。

)培养经验

在编在岗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身心健康,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任务,有充足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 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科研任务

)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

(六)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者,除给予导师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暂停其招生资格1-2年,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招生资格。

1、不能严格履行导师职责,不按期指导研究生或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

2、对研究生学术研究要求不严,同意所指导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在学位论文评阅或答辩中,三年累计出现两人(次)不通过。

3、研究生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

4、指导的学位论文上一年度被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委员会或学校抽检认定存在问题。

5、不按照学校规定给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

6、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其它须暂停招生的情况。

三、审核程序

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由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已通过研究生院备案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条件开展认定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

教师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招生申请,具体时间:

1122日(星期----1130日(星期

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进入系统后点击菜单:招生资格认定-招生资格申请。

导师可以登录网页版“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或“山大研究生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进行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流程为: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各类成果维护-招生资格申请。微信小程序仅支持本单位内曾招生导师申请,首次申请博导、硕导的导师或跨单位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需使用网页版系统申请。以下为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用户名、密码和“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一致。


注意事项:

1、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请11月30日前将个人工资号与身份证号报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为其开设新导师账户。联系人:崔莉莉。

2、如需添加论文、项目、专利或者奖励信息,需要先在科研系统进行添加,并由科研秘书老师进行审核。

3、如在科研系统中如有问题,请咨询科研系统技术人员,咨询电话:88363359。

(二)单位审核

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专人对所有2023年提交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验、材料核实等工作。

按照学校要求,将申请人的师德表现、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研究生培养质量等纳入招生资格审核评价。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条件和审核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至少须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方可向学校推荐。

(四)单位公示

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上报学校

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招生申请、发送证明材料电子版(详见附2相关说明),保证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按时有序开展进行。

校外人员申请合作导师按照同一标准审核认定,由校内合作导师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以及申请表内容所涉及的职称资格证、学位证、科研奖励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1122

附: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2019)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一)应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二)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1篇CSSCI学术论文同时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获得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获得发明专利。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要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一)应承担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委托项目或校级、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满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二)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同时参与编写1部教材或专著;或获得校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获得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获得发明专利。

*相关说明

①年龄要求:申请招生的在岗硕士生导师,应为196671日以后出生。

②申请人及培养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③近五年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有效期限为:20171月1日至今。

④申请人已达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的,应在系统中“申请类型”—“添加招生专业”分两次选择两种导师类型1.学术型硕导:040300体育学2.专业型硕导:045200体育)。若仅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或者仅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则只能提交一种类型的招生申请

请申报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报网页下方各项数据:论文数(须与本人系统内显示的论文一致)、科研项目总数、横向项目数、科研经费总数、目前可支配经费数等,否则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表格无相关数据会影响申报。

特别提示:申请人不要提交已过期限或不符合要求或重复的论文、项目等申请材料,系统所记录保存的相关数据将会直接影响个人申报。系统提交论文和项目应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⑥证明材料:登陆山东大学财务系统,将目前可支配经费数额截图发邮箱tyxk2@sd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可支配经费。可支配经费应以申请人财务系统中的可支配经费数额为准或山东大学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并附加项目任务书、合同任务书扫描件为准,其他项目负责人书写的经费转让说明无效。共同承担项目经费不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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