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学工部 团委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学生游泳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23年5月20日-21日
四、比赛地点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
山东大学各学院
六、比赛设项
男子项目10项、女子项目10项、团体项目2项。
拟设定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8×50米男女混合蛙泳接力。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设置,最终比赛项目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1.必须是在校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者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统一组织的游泳能力测试,如隐瞒真实情况报名者,出现安全问题自行承担。
4.游泳高水平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5.每名参赛运动员均需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八、参赛办法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学生证(或一卡通)和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及保险证明,通过审核后,方能参赛。
运动员参赛保险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交保险证明原件;
2.保险对象为运动员本人;
3.保险有效期至少可覆盖赛前 1天至赛后 1 天;
4.保险覆盖范围至少须包含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且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至少为 30 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至少为 3 万元;运动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办理保险,延长或扩大保险有效期、保险范围、保险金额等;
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强度负荷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保证个人身体健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2023-2027《游泳竞赛规则》。
(二)采用一次出发。
(三)各项目(含接力)均进行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以计时成绩排列名次。
(四)参赛者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或一卡通)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如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冒名顶替参赛,取消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
十、计分、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根据各单项报名人数确定奖励名次,若参赛人数超过8队(包括8人)则奖励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若不足8人则按实际参赛人数颁发成绩证书,为前三名颁发比赛奖品及成绩证书,各单项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设置,成绩计入2023年群众体育运动总成绩。
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运动员及裁判员,每院系推荐一名运动员,裁判员由组委会推荐产生。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数:每学院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女各10人,每名运动员最多限报3项个人项目,也可只报1项个人项目,团体接力项目不限。
请于2023年5月1日17:00前将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并请院部书记签字确认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将纸质版报名表扫描件、excl格式电子版报名表(两表需一致,不一致以盖章签字版报名表为准)发送至panyang@sdu.edu.cn。(联系人:潘洋,电话:15662739977)逾期未收到书面及电子版报名材料不予以编排,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为保障参赛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报名截止后,组织全部参赛人员进行赛前游泳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经测试合格者方可参赛,未参加赛前游泳能力测试及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赛。提供游泳等级证明或参加各类游泳比赛的成绩证书可免于赛前游泳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具备在深水区独立无辅助踩水30秒及采用任一标准泳姿独立完成100米的游泳,两项测试全部合格者,方可报名参赛,100米游泳测试不限时间,不限泳姿。
十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设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各代表队运动员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其所得名次(名次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十三、领队、裁判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30
地点:千佛山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三楼讲学堂召开
请各参赛队按时出席,不按时参加的队伍,将不予编排,取消比赛,参会是需携带纸质版报名表原件、保险单、运动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四、比赛规则
(一)蛙泳 :两臂所有动作应同时并在同一水平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两手臂、两腿应同时在水下或水面由胸前伸出,每一个完整动作周期内,运动员头部必须露出水面。转身及到达终点时必须两手同时触池壁。
(二)仰泳:在“出发信号”发出前,运动员应在水中面对出发台,两手抓住出发台上的握手器,两脚与池壁接触。在整个游进过程中应始终呈仰卧姿势,身体不得完全没入水中,在转身及到达终点时,必须采用单手仰卧姿势触壁,转身过程必须采用仰卧姿势完成。
(三)自由泳比赛中,可采用规定泳姿之外的任何泳姿进行,(仰泳、蛙泳、蝶泳),游进过程中需保持一种泳姿游完全程,中途不得转换。在转身及到达终点时身体某一部分必须触及池壁,(采用蛙泳、蝶泳、仰泳泳姿的转身及到达终点的要求按照该泳姿规则进行)。
(四)蝶泳:从出发和转身后的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身体必须保持俯卧姿势,不得仰卧,两臂应在水面同时向前摆动,并在水下同时向后划水。所有腿部的上下打腿动作应同时进行,两腿或两脚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但不得有交替动作,不允许蹬蛙泳腿。在转身及到达终点时,两手需同时触壁。
(五)出发口令:在裁判发出“连续短哨声”时,运动员应站在出发台两侧,(仰泳和不敢采用出发的运动员的下水),当裁判员发出“长哨声”信号时,运动员站上出发台,水中运动员手抓住出发台握手器,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口令后,运动员保持静止不动,所有运动员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运动员在发出“出发信号”前跳出,则判抢跳犯规,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十五、其他
1.各参赛单位对成绩及裁判员的判决有异议时,其领队应先向裁判长提出口头询问,如仍有异议,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填写申诉书并签名后交由裁判长,同时须缴纳申诉费500元,裁判长签署意见后将申诉书送交该项比赛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复议和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定,如申诉被否决,申诉费将上缴赛会管理组织,反之,申诉费将返还。
2.参赛人员需自行准备游泳镜、游泳帽、泳衣或泳裤。进馆人员鞋子需穿拖鞋,不得带饮料及食物进入游泳馆。否则禁止入内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