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1-22日
地点:中心校区田径场
二、参加单位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竞赛分组
教职工男子丙组:50岁以上。
教职工女子丙组:50岁以上。
教职工男子乙组:36岁—50岁(含50岁)。
教职工女子乙组:36岁—50岁(含50岁)。
教职工男子甲组:35岁(含35岁)以下。
教职工女子甲组:35岁(含35岁)以下。
四、报名资格与参赛办法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工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年龄分组进行报名。
(三)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每项限报2人,接力项目每个基层工会限报一队,每个基层工会最多可报30人(包括甲、乙、丙三个组)。
(四)每个基层工会须报领队一人(部门负责人或工会主席)。
五、竞赛项目
(一)甲组:100米、800米(女)、1500米(男)、跳远、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
乙组:800米(女)、1500米(男)、立定跳远(乙组)、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
丙组:800米(女)、1500米(男)、立定跳远、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
(二)集体项目:4×100米混合接力(第一、三棒女教工、第二、四棒男教工)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如有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所有项目只进行一个赛次的比赛。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配带号码布参加比赛,否则不准比赛。
(五)各比赛项目提前20分钟在检录处检录,必须本人到检录处检录。检录后由裁判员带入场地,参赛运动员不得自行进入场地。
(六)所有比赛运动员必须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无证者不得参赛。
(七)本次比赛的场地为塑胶场地,运动员须使用符合塑胶场地的运动鞋参加比赛。
七、计分办法
(一)各项均按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按平均分计分(如二人并列第二名,则无第三名,按(5+4)/ 2 = 4.5分分别计分,余类推);参赛运动员(队)不足8人(队),均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人(队)录取名次。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二)团体总分:按各基层工会所有参赛运动员所得分数之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八、奖惩办法
(一)个人奖:获得各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予以奖励。
(二)团体奖: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基层工会予以奖励(不再分组设团体奖,只设一个团体总分奖)。
(三)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经举报查实,取消本人名次,该基层工会团体总分计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举报必须在该项目的比赛结束30分钟之内由领队写出书面报告交仲裁委员会。
九、报名日期与地点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9日24:00。报名方法参照附件2:山东大学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田径比赛网上报名说明。
十、运动会入场方队要求
各基层工会方队由引导员1人、学院旗手1人、护旗手2人、领队、教练各1人和教工运动员方队组成。(领队为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引导员各工会根据自己特色自己选择人选,引导牌学校统一准备,方队人数30人)
十一、有关规定
(一)比赛技术会议(领队、教练会议),具体时间请关注部门通知。
(二)各工会简称见附件1。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山东大学工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