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团委,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山东大学学生会
三、参赛单位
山东大学各学院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0年11月9号开始
竞赛地点:比赛共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在各校区举行,决赛在中心校区排球场(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研究生),研究生可联合组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各学院自行组织班级、年级等学生广泛参与的排球比赛,通过选拔等形式组建学院代表队。每院限报男、女各两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
3. 比赛时需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通报批评。
六、比赛赛制
1.竞赛采用单循环竞赛方式(五局三胜)。
2.在单循环赛中,3:0或3:1胜队一场得3分,负队得0分。3:2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比赛比赛资格。按照积分进行排名,积分多者列前。若两个队或者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列前.若C值相等,X(得分总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列前。
3.比赛规则:场上参赛的六名队员中,各队胜一场得2分,每个队伍允许报一个自由人,采用每球得分,五局三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比赛无技术暂停,每队每局有两次自由暂停,暂停时间为30秒。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以通知为准。除以上条款外其他均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七、奖励办法:成绩计入2020年群众体育运动总成绩及体育文化节团体成绩。
八、其他
1.各参赛队伍请于2020年11月4日17:00时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将纸质版报名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并请院、部书记签字后送至体育学院中心校区阳光体育运动办公室(联系人:谷弘波13969035709,电子信箱:zhuxd@sdu.edu.cn),不发电子版或不交纸质版的不予编排。
2.领队会定于2020年11月5日16:00在中心校区体育学院教师办公室(新体育馆109房间)召开,请按时出席。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山东大学团委
山东大学学生会
2020.10.21
注:报名表格必须按统一表格执行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