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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00:00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各学院: 

  经研究,学校决定今年从推免研究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资名额   

  今年我校拟接收14名同学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留校从事辅导员工作。该名额全部为计划内指标。   

  二、选拔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良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遵纪守法,在读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交往沟通能力,曾担任班级、团支部或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3、符合本专业正常推免条件或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5%,英语达到国家英语考试(CET)四级428分及以上水平;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综合素质全面。 

  在以上条件基础上,校长奖学金、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享有优先推荐权。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1、各学院要按学校要求在符合推免条件的同学中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动员优秀学生提交申请(《山东大学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 

  2、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按每个学院不超过2名确定推荐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于9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数学楼101-1室,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66171)。 

  3、学校成立选拔工作小组,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各项选拔测试。 

  4、根据资格审查及选拔测试结果,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无异议,并经所报学院(专业)复试合格后,确定推荐人选。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选拔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对本院的保资推荐工作负总责;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 

山东大学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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