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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山东大学2021年度学生群众体育运动活动经费报销辅佐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7:4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体育社团:

根据山大综字[2007]43号和[2011]6文件的规定,学校为每个学院和校级体育社团(团委直属)提供群众体育活动经费,每年评选出群众体育运动优秀单位并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奖励。为实现专款专用、更好地利用此活动经费,请各学院于202215日前提交辅佐材料(电子版)至各校区分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邮箱和群众体育办公室邮箱ygty@sdu.edu.cn校级体育社团的材料发送到邮箱:ygty@sdu.edu.cn检查通过后将通知各学院、体育社团按照要求进行报销。

1.辅佐材料包括学院或社团每项群众体育活动的立项书(策划书)、文字材料、总结及整理后的群众体育活动纪实(模板见附件1)。

2.辅佐材料中群众体育活动为学院或社团自行组织的活动,不包含校级比赛,但是应包含校级比赛第一阶段各学院基层选拔赛。

3.每项活动总结中应包含活动人数、参与人次、参与比例、活动场次等量化指标。

4.文字材料为举行活动的通知、新闻稿、报名表或其他活动开展的资料、图片。

5.自今年起,各学院群众体育活动情况列入年底考核,所以请各学院认真对待、真实反映,将辅佐材料尽全尽细的展现。

温馨提示:学院组织群众体育活动应包含以下流程:

①各学院需要在年初将本年度本学院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立项计划交学院所在校区分管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各体育社团活动方案直接报群众体育办公室。

②各学院活动开展时请通知各校区分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各体育社团活动开展时请通知体育学院团委,并按要求接受审核和检查。

③活动结束之后,请学院及时将本次活动的内容(立项书、文字资料及总结)发到各校区分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邮箱和群众体育办公室邮箱ygty@sdu.edu.cn

附:各校区分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电话和邮箱:

中心校区: 祝曦东、刘峰;883644611396900656613505310776zhuxd@sdu.edu.cn

洪家楼校区:张振德;8837818213031735110zhdzhang@sdu.edu.cn

趵突泉校区:尹向勇;13869132289,yinxiangyong@126.com

兴隆山校区:王杰8835806015966678898wangjie@sdu.edu.cn

软件园校区:孙传宁; 13305315386chningsun@sdu.edu.cn

青岛校区:张洪振、孙谦;0532-5863019013153034789sunqian66@sdu.edu.cn

群众体育办公室电话:0531-88395374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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