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体育社团:
根据山大综字[2007]43号和[2011]6号文件的规定,学校为每个学院和校级体育社团(团委直属)提供群众体育活动经费,每年评选出群众体育运动优秀单位并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奖励。前期各学院、社团已提交2020年度学生体育活动开展辅佐材料,现定于3月15日启动2020年度学生群众体育运动奖金及活动经费报销工作。
1.群众体育运动奖金的管理由体育学院负责,用于扶持下年度获奖单位的学生群众体育运动,各获奖单位组织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经费可以由此支出。为更好地促进学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发展,学生群众体育运动奖金的支出采用立项制度。每立一项(组织一次大型活动)并顺利结束,经群众体育运动考评小组认定后可以支出经费500元。获一等奖的学院需立10项方可支出所获全部奖金5000元,依此类推,获二等奖的学院需立6项方可支出所获全部奖金3000元,获三等奖的学院需立2项方可支出所获全部奖金1000元。
2.群众体育活动启动经费的使用办法
体育学院于2015年起为每个学院拨出阳光体育活动启动经费5000元,每个校级体育社团(团委直属)拨出阳光体育活动经费2000元。为实现专款专用、更好地利用此活动经费,特对此活动经费的使用说明如下:
(1)每个学院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的经费以及体育社团组织活动的经费可以由此支出。
(2)为更好地促进学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发展,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经费的支出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各学院每开展1次阳光体育活动,资助经费为800元。各学院每年举办的全院性阳光体育活动次数不得少于6次。
②各体育社团每开展1次阳光体育活动,资助经费为200元。各体育社团每年度期组织的阳光体育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
3.报销单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群众体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在预约单经手人处签字后,经所在校区分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审核并在预约单经手人处签字,再由所在学院将报销单送至体育学院群众体育办公室(千佛山校区南院图书馆西配楼体育学院一楼110办公室)。
4.报销账号已更改,为了便于回答大家报销时的问题,请各学院报销负责人加QQ群:216362841,加群时请备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
5.报销单据集中受理时间:3月15-3月19日。
6.前期未提交辅佐材料的,请先提交材料至要求的邮箱,后与办公室联系报销事宜。
7.各校区分管学生群众体育运动的负责人电话和邮箱:
中心校区: 祝曦东、刘峰;88364461;13969006566,13505310776;zhuxd@sdu.edu.cn;
洪家楼校区:张振德88378182;13031735110;zhdzhang@sdu.edu.cn;
趵突泉校区:尹向勇; 13869132289,;yinxiangyong@126.com;
兴隆山校区:王杰88358060;15966678898;wangjie@sdu.edu.cn;
软件园校区:孙传宁;88395374,13305315386;chningsun@sdu.edu.cn。
青岛校区:张洪振、孙谦;0532-58630190;13153034789;sunqian66@sdu.edu.cn
群众体育办公室电话:0531-88395374。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2021年3月11日
附1:山东大学2019年度群众体育运动获奖名单
附2:已提交2020年学生群众体育活动材料学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