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三、参赛单位
山东大学各学院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4—15日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篮球场
五、参赛办法及资格
(一)参赛办法
1.各学院自行组织班级、年级等学生广泛参与的篮球比赛,通过选拔等形式组建代表队。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每院限报男、女队各两队(体育学院只限报女队),队名为**学院一队、二队,每队限报运动员4人,报名后报名单不得更改。
2.比赛期间参赛队伍运动员不足3人,不得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女队),优秀运动员及外校交流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2.参赛运动员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
3.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未购买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有关规定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于赛后10分钟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报告并交纳申诉费100元后方可受理,若胜诉,退还申诉费。
2.参赛队员比赛时必需携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本次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并对该学院通报批评。
3.对罢赛和无故弃权队,将取消本队比赛成绩和资格,并对该学院通报批评。
4.参赛队员需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5.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禁止佩戴有框眼镜。
六、竞赛办法
1.比赛赛制: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交叉双淘汰制,决出总名次。
2.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篮联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及三对三规则。
3.比赛时间和胜出:采用12分钟(毛时间),暂停除外,常规时间内最先得到13分的队伍胜出。
4.球队的名次排列:下列原则将适用于小组赛和赛事整体的球队名次排列。如果双方在第一步的比较后积分仍然持平,则进行下一步的比较,以此类推。
4.1 获胜场次最多(在参赛队数量不同的小组之间比较时可使用胜率);
4.2 相互之间比赛结果(只考虑胜负,仅适用于小组赛排名);
4.3 场均得分最多(不包括因对方弃权而获胜的得分)。
4.4 如果经上述3个步骤的比较后球队间依旧持平,则抽签决定球队排名。
5.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七、资格审查
1.为体现“山大杯”篮球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院系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队长、教练员对运动员资格核实并负责。
2.为了确保“三对三”篮球赛的顺利进行,竞赛仲裁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3.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比赛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同时需缴纳申述费100元。若申诉成功,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八、奖励办法
参加比赛的队伍都将获得参赛积分,冠军队获得流动奖杯,前八名队伍的队员获得证书,全队成绩计入2023年体育文化节成绩和群众体育运动总成绩。
九、其他
1.各参赛队伍请于2023年10月6日17:00时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zhdzhang@sdu.edu.cn,报名表以word排版并注明队名。召开领队会期间,将保险单复印件,提交“三对三”篮球竞赛部。联系人:张振德 13176697596。
2.青岛和威海校区参照执行。
3.领队会定于2023年10月12日14:00举行,地点:千佛山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请各参赛队按时出席,不按时参加的队伍,将不予编排,取消比赛。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