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大学2022年“山大杯”五人制足球联赛由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主办。
第二条 由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和各学院领队组成山东大学五人制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联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项赛事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班级选拔赛:由各学院组织班级比赛,并经选拔组建学院代表队。
第四条 校区比赛:本次五人制足球联赛在驻济南各校区各学院之间进行,威海校区和青岛校区自行组织比赛。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五条 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所有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学院的在校、在籍大学生,并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适宜从事足球运动并身体健康者(留学生可以参赛),联合组队需报组委会审批决定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必须是参加2022年本学院五人制足球比赛的,方可参加其它各阶段的比赛。
二、各参赛学院应负责对所属运动员进行全面身体检查,证明其适合参加足球比赛。
三、各学院为每名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报名要求
一、每个学院限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二、报名时必须填报2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和守门员服装颜色,并说明主色、副色。
三、各学院《报名单》经确认上报时间截止后不得补报和更换队员。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次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改。
四、比赛前须对每名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运动员必须同时凭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上场比赛,无学生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赛。
第三章 竞赛安排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七条 济南校区所属学院比赛时间、比赛地点(威海和青岛校区参照执行)
一、比赛时间:2022.10.15开始
二、比赛地点: 趵突泉校区
三、学院报名:10月 9 日17时前将报名单电子版发送至1815249397@qq.com。文件《主题》统一规范为:××学院报名单。联系人:徐勤昌,联系电话:13065006262。逾期报名视为弃权(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联席会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10月 12 日 16:00在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体育学院三楼召开领队、主教练动员会,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务必按时参加,同时上交盖章版《报名单》。会后成立本次赛事组委会,全权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 竞赛办法
比赛将视实际参赛队数确定编排分组。按照2021年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队,以“U”形式排列分组,拟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和淘汰赛制。
二、未取得2021年比赛成绩的队伍,以抽签编排方式确定分组。
三、参赛队数在7支队伍以内,采用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参赛队数在8支队伍以上,则采用先分组单循环,后淘汰赛制。
四、淘汰赛比赛平局时不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罚点球决出胜负。
第九条 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场比赛胜队得3分,平局得一分,负队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下列条件排列名次:
(一)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三)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四)积分相等队在单循环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五)积分相等队在单循环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六)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第四章 规则与规定
第十条 竞赛规则与规定
执行《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简易版)
第十一条 比赛场地
一、所有场地设施及器材配备应参照《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场地:1、比赛场地:20×40米。2、球门:2×3米。
第十二条 全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5分钟,比赛球为4号足球。
第十三条 比赛运动员
一、每队上场五名队员,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比赛中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但必须先下后上,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成死球时进行,球门球均以守门员手抛球恢复比赛。边线出界球以在出界点踢球恢复比赛。发边线球的助跑距离不得超过两步。
二、每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包括守门员),则比赛中止,判对方3∶0胜(为达到一定目的故意弃权的队,由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三、每队上场外援数量在领队会上由裁判长说明。
第十四条 比赛服装
每队必须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上。比赛时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球鞋为胶底帆布面或软皮面无钉足球鞋。
第十五条 替补席和技术区
第四官员席面向场地方向的左侧替补席为主队席位,右侧替补席为客队席位,中场休息时双方队伍交换替补席位置。
第十六条 犯规和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5人制竞赛规则规定的之外,还包括铲球。
第十七条 黄牌、红牌
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全部比赛中累计2张黄牌(如无纪律委员会决定的追加处罚),则自然停止下一轮(场)比赛。因红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教练员、运动员或官员不得进入替补席和比赛区域。如上述人员不执行此条款,则所属运动队将被视为退出比赛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第十八条 比赛取消
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比赛不能准时开始,由大会组委会做出更改比赛日期的决定。
第十九条 退出比赛
未得到赛区组委会许可或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经校区组委会核实,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8分钟)到场进行比赛;
二、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
三、为达到一定目的故意放弃比赛;
四、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一、取消该运动队本年度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二、上报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第五章 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第二十条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各参赛队委派,依据相关规定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比赛监督的工作直接对组委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裁判长和裁判员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足球教研室统一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赛区裁判工作,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 费用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 球队接待与费用
各级别比赛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赛队所属学院自行负担。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办法
对取得前八名的球队运动员颁发证书,成绩计入该学院本年度群众体育运动总成绩和体育文化节团体总分。
第七章 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突出山东大学举办大学生足球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请各参赛学院有关领导对本队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肃、认真的进行审查、把关,对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单位将全校通报。
(一) 组委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如在比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如在比赛中、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其本人或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于赛前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书》和2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第八章 附 则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山东大学2022年“山大杯”五人制足球联赛报名单
附件2.室内五人制足球规则(简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