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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第二届全民运动会教工组竞赛规程(校本部)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1:49    作者:    点击:[]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514-15

地点:中心校区田径场

二、参加单位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竞赛分组

教职工男子丙组:50岁以上。

教职工女子丙组:50岁以上。

教职工男子乙组:36—50岁(含50岁)。

教职工女子乙组:36—50岁(含50岁)。

教职工男子甲组:35岁(含35岁)以下。

教职工女子甲组:35岁(含35岁)以下。

四、报名资格与参赛办法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工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年龄分组进行报名。

(三)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每项限报2人,接力项目每个基层工会限报一队,每个基层工会最多可报30人(包括甲、乙、丙三个组)。

(四)每个基层工会须报领队一人(部门负责人或工会主席)。

五、竞赛项目

(一)甲、乙组:800米(女)、1500米(男)、跳远、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

丙组:800米(女)、1500米(男)、立定跳远、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  

(二)集体项目:4×100米混合接力(第一、三棒女教工、第二、四棒男教工)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如有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所有项目只进行一个赛次的比赛。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配带号码布参加比赛,否则不准比赛。

(五)各比赛项目提前20分钟在检录处检录,必须本人到检录处检录。检录后由裁判员带入场地,参赛运动员不得自行进入场地。

(六)所有比赛运动员必须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无证者不得参赛。

(七)本次比赛的场地为塑胶场地,运动员须使用符合塑胶场地的运动鞋参加比赛。

七、计分办法

(一)各项均按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按平均分计分(如二人并列第二名,则无第三名,按(5+4/ 2 = 4.5分分别计分,余类推);参赛运动员(队)不足8人(队),均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人(队)录取名次。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二)团体总分:按各基层工会所有参赛运动员所得分数之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八、奖惩办法

(一)个人奖:获得各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予以奖励。

(二)团体奖: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基层工会予以奖励(不再分组设团体奖,只设一个团体总分奖)。

(三)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经举报查实,取消本人名次,该基层工会团体总分计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举报必须在该项目的比赛结束30分钟之内由领队写出书面报告交仲裁委员会。

九、有关规定

(一)比赛技术会议(领队、教练会议),具体时间请关注部门通知。

(二)各工会运动员号码分配见附件1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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