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三、独家商务运营合作伙伴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参赛单位
山东大学三地有本科学生各学院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阶段:三地各学院选拔赛
时间:2018年3月
地点:济南校区篮球场 青岛校区篮球场 威海校区篮球场
(二)第二阶段:三地校区区域预赛
时间:2018年4月9--30日
地点:济南趵突泉校区篮球场 青岛校区篮球场 威海校区篮球场
(三)第三阶段:全校总决赛
时间:2018年5月上旬
地点:待定
六、参赛办法及资格:
(一)参赛办法:
1、第二阶段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每院限报男、女队各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教练员1人、领队(须是教师)1人,此名单在报名后将不得更改。报名时同时交纳联赛保证金200元,若整个比赛过程没有违反联赛规程,保证金如数退还。
2、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全队不得参赛。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加本届篮球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达到山东大学高考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及外校交流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
(三)有关规定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于赛后30分钟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报告并交纳申诉费100元后方可受理,若胜诉,退还申诉费。
2、参赛队员比赛时必需携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本赛季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并取消该队下一年度比赛资格,通报批评及罚款200元。
3、对罢赛和无故弃权队,将取消本队比赛成绩和资格,并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取消下一年度竞赛资格。
4、参赛队员需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5、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禁止佩戴有框眼镜。
七、竞赛办法:
1.比赛赛制:比赛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三地各学院以班级或年级组队,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适合赛制比赛,选拔组建运动队;第二阶段济南、青岛、威海三地进行区域预选赛,采取分组循环及交叉淘汰赛制,决出名次;第三阶段选拔八支代表队集中赛会制进行,采取分组循环及交叉淘汰赛制,决出总名次。总决赛出线名额分配济南4支代表队,青岛2支代表队,威海2支代表队。本次比赛前两名的代表队将作为种子队,直接参加下一届比赛的总决赛,不占用各地预选赛名额,第二届比赛将有10支代表队参加总决赛。
2.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篮联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3.比赛时间:采用四节12分钟(毛时间),一二节、三四节中间休息3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的时间规则。比赛的下半场或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净时间。
4.名次决定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积分相等,胜者列前。若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它们之间的净胜分决定名次,高者列前;若仍相等,则按全组比赛的净胜分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5.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深、浅),服装颜色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服装号码为4-15号。
6.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八、资格审查:
1.为体现篮球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院系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员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2.为了确保篮球联赛的顺利进行,竞赛仲裁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3.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比赛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同时需缴纳申述费200元。若申诉成功,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九、奖励办法:
总决赛前八名的代表队颁发证书。
十、其他:
1.请每个代表队填写一张报名表(附件),连同12名队员的电子版一寸照片(照片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不要贴到表里),于2018年3月30日17:00时前发送至全民运动会篮球竞赛处,电子信箱:济南:zhdzhang@sdu.edu.cn,并于领队会时将报名表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并请院、部书记签字及比赛保证金200元,送交体育学院全民运动会篮球竞赛处。联系人:济南:张振德 13031735110。
2.领队会定于2018年4月3日15:00举行,地点:济南:千佛山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请各参赛队按时出席,不按时参加的队伍,将不予编排。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