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参赛单位
山东大学各学院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阶段:三地各学院选拔赛(各学院自行组织)
(二)第二阶段:三地校区区域预赛
时间:2019年4月9日至28日
地点:济南校区排球场 青岛校区排球场 威海校区排球场
(三)第三阶段:全校总决赛
时间:2019年6月7-9日(6月6日16:00前报到)
地点:威海校区排球场
四、 参赛办法
(一) 参赛资格
1、 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2、 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院同意参加比赛者。
3、 各学院必须为各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出具保险证明原件,上交复印件。
(二) 报名规定
每学院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领队必须是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三) 参赛要求
比赛时需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 比赛赛制
1、 竞赛采用分组循环和淘汰赛制。
2、 在分组循环赛中,采用五局三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比赛结束后,按照积分进行排名,积分多者列前。若两个队或者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X(得分总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列前。若Z值也相等,则采用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列前。
3、 比赛规则:场上参赛的六名队员中,每个队伍允许报一个自由人,采用每球得分,五局三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比赛无技术暂停,每队每局有两次自由暂停,暂停时间为30秒。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以通知为准。除以上条款外其他均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4、 总决赛出线名额分配济南4支代表队,青岛2支代表队,威海2支代表队和上一届总决赛冠、亚军代表队。
六、 奖励办法:
总决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证书。
七、 其他:
1、 有关报名及相关会议的要求,请关注各校区的补充通知。
2、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总规程执行。
八、 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