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院要求,复试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招生单位名称 |
外国语 |
业务课 |
体育学院 |
60 |
60 |
二、时间、地点安排
(1)体检:5月27日或28日上午8:00—8:30,考生可空腹到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提供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交纳体检费用。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2)报到:5月27日上午9:00—11:30到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报到,报到时缴纳复试费共270元,提交政审表(见附件1,须由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盖章),领取调档函。
(3)复试:5月27日下午2:00到体育学院二楼会议室进行复试。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7922号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图书馆楼西配楼
三、复试程序和内容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复试成绩以百分计,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
(一)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该项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二)综合知识考核(以ppt形式展示,该项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90%)
1、考生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该项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考生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该项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30%);
3、考生综合能力(该项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30%);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复试成绩为以上各项得分之和。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相关科目,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5月28日上午9:00-11:00。
四、拟录取成绩计算
博士生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名额分配及录取
招生名额分配到学科,按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参加复试考生信息及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将在体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复试时考生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需有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评议书(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最高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以及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6、根据报考导师研究方向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打印件6份);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科研、外语能力的材料。
六、关于政审
对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政审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均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单位政审意见交寄到我院分党委,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政审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定向或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其人事档案在审查后寄回原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