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三、参赛单位
山东大学各学院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阶段:三地校区预赛
时间:本部(济南)校区 2017年10月21日—30日
青岛及威海校区时间自定
地点:山东大学本部(济南)校区 青岛校区 威海校区
(二)第二阶段:总决赛
时间:2018年4—5月
地点:待定(集中一个校区赛会制比赛)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
(1)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不含交流生、研究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于赛后30分钟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报告并交纳申诉费100元后方可受理,若胜诉,退还申诉费。
2.报名:
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青岛校区自定),每院限报女队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教练员1人、领队(须是教师)1人。报名时同时交纳比赛保证金200元,若整个赛程不违反比赛规程,保证金如数退还。
3.比赛时需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本赛季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并取消该队下一年度比赛资格,通报批评及罚款200元。
4.对罢赛和无故弃权队,将取消本队比赛成绩和资格,并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取消下一年度竞赛资格。
5.参赛队员需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6.队员在比赛期间禁止佩戴有框眼镜。
六、竞赛办法:
1.比赛赛制: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三地校区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制和交叉淘汰制,决出出线名额。第二阶段集中赛会进行交叉淘汰制,决出总名次。出线名额分配根据各校区报名情况再定。
2.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篮联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3.比赛时间:采用四节12分钟(毛时间),一二节、三四节中间休息3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的时间规则。比赛的下半场或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净时间。
4.名次决定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积分相等,胜者列前。若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它们之间的净胜分决定名次,高者列前;若仍相等,则按全组比赛的净胜分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5.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深、浅),服装颜色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服装号码为4-15号。
6.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七、奖励办法:
比赛出线的队伍,成绩计入2017年群众体育奖励总成绩。
八、其他:
1.各比赛队请于2017年10月18日16:00时前将电子版报名单发送体育文化节篮球竞赛处,电子信箱:zhdzhang@sdu.edu.cn,并于领队会时将报名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并请院、部书记签字后及比赛保证金200元,送交体育学院阳光体育办公室篮球竞赛部。联系人:张振德13031735110。
2.领队会定于2017年10月19日14:00在千佛山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请按时出席,不按时参加的队伍,将不予编排。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