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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大学“山大杯”羽毛球单项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9-04-23      点击次数:

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  校团委

三、参赛单位

各学院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5月25--26

地点:中心校区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六、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资格: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不含在职学习学生) 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报名人数:每个学院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单打运动员各2名,双打运动员各2对,不可兼项。

3、报名方法:请于201951217:00时前, 以电子文档形式将报名单发送至电子信箱:zhuxd@sdu.edu.cn。将纸质版报名单加盖公章并请院、部书记签字后,于领队会时交到竞赛处,联系人:祝曦东,电话:64461,13969006566。逾期未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名材料不予编排。

注:报名表格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格式表格执行,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队伍需交押金400元,除报名运动员有伤病(需有医院证明)者之外,凡无故弃权者扣除赛事押金(押金开领队会时统一交)。男女可分别报替补队员4名,不在报名运动员名单中的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第一阶段比赛采取分组单循环三局二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5分制20分封顶。

2、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制三局二胜,每局比赛采用21分制30分封顶。

3、若有弃权者,则后续比赛不允许参赛。

4、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程》。

5、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的服装一致。

6、上场比赛前运动员应向裁判员出示学生证或校园卡,照片不清楚者不予上场。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根据报名队数确定奖励名次,若参赛人数超过20人(对)(含),则奖励前八名,若不足20人(对)则奖励前六名,成绩计入2019年群众体育团体总成绩

九、运动员资格审查

设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各代表队运动员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其所得名次(名次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十、领队、裁判员会议

2019521日16:00点在中心校区体育馆会议室(中心校区体育馆109房间)召开领队会议并抽签分组。各单位必须按时参会,凡不参会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进馆人员鞋子必须穿运动鞋,不得带饮料进馆。不遵守规定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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